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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效果 : 对对象应用透镜 : 编辑透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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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透镜

可以编辑透镜,以更改透镜影响其下方区域的方式。 例如,可以通过更改绘图窗口中 X 指示的透镜视点,来显示绘图的任何部分。 视点表示通过透镜可查看的内容的中心点。 可以将透镜定位在绘图窗口的任何位置,但显示的总是视点标记周围的区域。 例如,可以使用“放大”透镜上的视点标记来放大映射的某一部分。

也可以仅在透镜与其他对象或背景重叠的区域显示透镜。 其结果是,在绘图窗口中透镜覆盖空白区的区域看不到透镜效果。

通过冻结透镜的当前视图,可以移动透镜而不改变透过透镜显示的内容。 另外,对透镜下方区域所做的更改不会影响视图。

编辑透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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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 
选择一个对象
2.
 
单击“效果透镜”。
3.
 
启用“透镜”泊坞窗中的“视点”复选框°
如果想仅在透镜覆盖其他对象的区域显示透镜,请启用“移除表面”复选框。
4.
 
单击“编辑”以显示视点标记。
5.
 
将绘图窗口中的视点标记拖放到新的位置。
6.
 
单击“结束”。
如果要冻结透镜的当前视图,请启用“冻结”复选框。
7.
 
单击“应用”。

 
移除表面”复选框对于“鱼眼”透镜和“放大”透镜不可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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